首页 担保方式
  •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是什么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在确定担保物权竞合效力问题时,各国一般都有具体的归责。,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物权的特性有哪些

    二、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五、优先受偿权(一)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条件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2、须有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不履行的事实。,2、诉讼方式只有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才需要司法介入,即由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

  •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判决书怎么写

    周某、周某玉对本案纠纷的形成有过错行为,案件受理费由其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00元由信用社负担.要是你看完,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也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到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物权顺位规则

    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动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实现抵押权时,各抵押权人按照债权比例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 担保物权范围是什么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我国的担保物权种类

    留置权性担保物权,因权利人需要占有标的物,导致债务人不能使用、收益标的物,所以企业融资一般不采取这种方式。,这种担保物权在现在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在线向的律师进行咨询。

  • 实现担保物权起诉状怎么写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查。,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审查过程当中,自愿进行和解的,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后由申请人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实践中可适用裁定形式准许当事人撤回申请。,如果双方坚持要求出具调解书,申请人不愿意撤回申请的,法院可根据审查标准径行作出相应裁定。

  • 意定担保物权

    意定担保物权,指依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而成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和质权为典型的意定担保物权。,意定担保物权具有媒介融资的作用(即以担保物权作为获取融资的手段),故又称为融资性担保物权。,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进行在线律师咨询,我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解答。

  • 代位权诉讼次债务上的担保物权

    2、提保物权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能行使的权利,它具有可期待性或附条件性。,担保物权的标物,必须是特定物,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偿。,《民事诉讼法》第19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担保物权包括哪几种

    这种担保物权在现在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从以上资料我们快可以看出,担保物权主要分为六类。,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实现担保物权民事裁定书怎么写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原告×××与被告×××、第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概述异议内容和理由)。,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性

    这就是说,在担保物权设定之后,如果债务人欠下税务机关的税收,税务机关不得因税收优先权而先于担保物权人受偿。,”这就是说,对于在担保物权设定之前已经拖欠的税收,税收债权优先于后设定的担保物权。,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比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

    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担保物权也消灭。,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实现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担保财产标的额超过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物权的性质是什么

    担保物权利的行使主要体现在取得标的物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其三,担保物权是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受偿为直接目的。,从上文我们能了解到关于担保物质的性质丶特征和功能。

  • 担保物权为什么是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否则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所以,于将来实行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仍然有效,如以流动仓库中的货物为质权标的物。,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吗

    主债务被分割或者部分转让的,抵押人仍以其抵押物担保数个债务人履行债务。,二、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法定担保物权有哪些

    因生活中法定担保物权人常对标的物支出一定的费用,故学理上又称之为“费用性担保物权”。,《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担保物权分类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担保物权为什么是他物权的介绍。,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担保法中物权受偿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债权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时,如果债务人提供担保物的,债权人应当首先对债务人提供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不足部分再由其他担保物来满足,以免债权人在对非债务人的第三人担保物权之后,第三人再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如果被放弃的担保物价值较大,与债权额相等或者大于债权额,其他担保人免除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物的不足债权额,其他担保人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减轻承担担保责任。

  • 担保物权概念是什么

    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以其价金清偿债权。,可见,即使债务人现时有充分的财产负担债务,但债务人可随时增加债务额,又可随时让与财产于他人,债权人仍有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危险。,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担保物权之诉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第一百九十七条 审查和裁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包括所有人)的干涉,并享有追及权,担保物落在他人手中,债权人可以追随主张其权利。,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留置性担保物权

    反之,清偿性担保物权场合,担保人可继续使用并收益担保物,物尽其用,也免去了债权人的保管之累,最符合企业的经营理念,故为企业经营者所乐于采用。,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买卖型担保物权效力是怎样的

    就利益衡量而言,债权人的地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于债务人和担保人。,第三,债权人没有占有标的物,更不具备留置的适用前提。,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实现担保物权后还能起诉吗

    其次,抵押物与第三人保证并存时,要看合同约定承担责任的顺位。,综上,不能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可向借款人、保证人起诉要求其偿还欠款。,第三百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异议权利告知书等文书。

  • 担保物权的共同特征

    其特征在于: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物权竞存的特点及条件

    3、在同一标的物上设定的数个担保物权必须各自能够有效成立。,一物之上不得成立性质上相互抵触的权利。,如果数个担保物权在性质上无法同时存在于同一标的之上,那么因为某一方的不存在,从而使得并存现象无法发生。

  • 留置权是担保物权吗

    当债务人不履行给付义务超过约定期限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交换价值优先受偿。,就是说,留置权人只有在主债权的范围内才享有优先受偿权:一方面当留置物的价值大于主债权价值时,对于多余部分,留置权人必须返还受债务人,不得用于清偿其他债务。,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