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诉讼时效

2024-05-1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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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诉讼

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从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规定为二年。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担保权人(即债权人可以就债权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就担保物权(无论是抵押权还是质权)起诉担保人。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同时起诉。

我国的《民法典》没有抵押权和质权的除斥期间的规定。在《民法典》的“保证”里,有除斥期间的规定,即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注意:这里的除斥期间适用前提是“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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