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留置权是担保物权吗

2024-07-29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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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留置权物权法8权吗

一、什么留置权

留置是指拥有债权的一方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可动资产,前提是债务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承诺此情况之下债权人权依照担保法留置债务人一些相关财物,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依照《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的承揽人,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的保管人等依法都可以拥有留置权。

二、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就三种: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前两种的产生由合同约定: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物权法》第二百一十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而留置权的产生: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物权法规定合法占有即可,不需要任何约定。所以它是法定担保物权。

三、留置权的特征:

1、留置权为他物权

因为留置权是债权人对于其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的权利,亦即对他人之物的权利,而不是对自己财产的支配权,在自己的财物上不能存在自己的留置权。

2、留置权为法定担保物权

由于留置权的功能是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不在于对标的物为使用收益。留置权虽为担保物权,但其与一般担保物权不同,它不能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只能依法律规定的条件直接发生。

3、留置权为从权利,具有从属性

留置权依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依所担保的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留置权转移的从属性有特殊之处,在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法定转移时,留置权也应随之转让,但在债权依当事人的约定让与时,非经债务人一方的同意,留置权不随所担保的债权的转移而转移。

4、留置权具有不可分性

不可分性是担保物权的共同特性,也是留置权的一个重要特征。留置权的不可分性表现在:一方面留置权所担保的为债权全部,而不是部分;另一方面留置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所留置占有的债务人财产的全部,留置权人得对留置物的全部行使而非仅得对部分行使留置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留置权是属于担保物权的,留置权的权利就是在于对他人使用,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所规定的,其特征也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您可以到寻求在线律师帮助。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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