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

2024-09-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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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权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一)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担保物权的实现,是指担保物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能履行债务时,担保物权人通过行使担保物权而使其债权得到优先受偿。担保物权的实现,担保法律关系消灭。即使其债权未完全受偿,担保物权也消灭。

(三)债权人弃担保物权

权利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这是权利人的自由。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且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这是法律规定的兜底条款。法律明确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物权依法律的规定而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对于这个担保物权的消灭,还会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可以参考的。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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