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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的担保类型具体有哪些

    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否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的担保包括什么内容

    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否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的担保有什么特征功能

    债权对债务人财产不具支配力,当债务人让与其财产时,或者当债务人通过处分自己的财产来诈害债权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实现的基础就会减弱。,另一方面,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若已经取得对担保物的交换价值的支配,可以行使担保物权而变卖担保物,以其变卖价金优先受偿,不受债权平等受偿的影响,使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得以避免或者减弱。,若债权人已获得第三人的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担保责任,相当程度上也可以避免或者减弱债权实现不能的风险。

  • 物权与担保有哪些区别

    对于所有人来说,尽管在财产之上设定他特权而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所有权的权能,但他仍然对其财产享有最终的处分权。,也就是说,不因法律事实的产生或终止而使所有权绝对地消灭。,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物权应该怎样分类

    二、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对他物权进一步分类,可将其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四、用益物权的标的价值形态如发生变化,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的标的物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以变化后的物为标的而继续存在。,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有更多关于所有权与担保物权方面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还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律师,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进行专业的法律分析。

  • 关于担保物权含义有哪些规定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四十七条 【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 保证是否属于担保物权

    因此保证和担保物权,都是一种担保方式,都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保证也可以增强债务人的信用,能够从债权人那里获得信任,从而获得某项财产,为自己的经济物质发展及利益提供有力保障。,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保证是不是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在担保法中又细为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因此保证和担保物权,都是一种担保方式,都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有效方式。,同时,保证也可以增强债务人的信用,能够从债权人那里获得信任,从而获得某项财产,为自己的经济物质发展及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 担保是物权还是债权

    所以,于将来实行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仍然有效,如以流动仓库中的货物为质权标的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的担保有什么作用

    另一方面是无钱或缺钱的人在借入一定资金后,原则上并不因为设立担保就使他失去了对其物的用益权或处分权在保证中,很明显,保证人不会因为替他人作保而受到制约。,所以债权人不必担心因债务不履行而遭受不测之险,其贷放资金的经济动机可以正常实现。,因此,通过设立债权担保,债务人不但如愿取得贷款,而且仍旧可以处分或用益担保物。

  • 车分别押给两家公司还不上了怎么办

    车分别押给两家公司还不上了怎么办, 车分别押给两家公司还不上了怎么办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

  • 办理提存是向债务履行地公证处申请吗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当事人就可以向公证处提出办理提存公证的申请:1、债务清偿期限届至,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受领债之标的的;2、债权人不在债务履行地又不能到履行地受领的;3、债权人不清、地址不详,或失踪、死亡(消灭),其继承人不清,或无行为能力其法定代理人不清的。,对易腐易烂易燃易爆等不适宜存放的物品,公证处在保全证据后,由债务人拍卖或变卖,提存其价款,对价值难以确定的物品,公证处要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评估。,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可以办理提存的物品有哪些

    在清偿提存方面,有何案例可供借鉴?有这样一个房屋租金提存的案例比较典型:张某与杨某于2014年5月21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约定,杨某将自己的两层6间门面房出租给张某经营饭店,租期5年,每年租金11万元,每年的5月30日前一次性缴清,如逾期1个月缴不清上一年租金,杨某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张某着急了,再不交付租金,杨某很有可能要单方解除合同。,本文还解析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希望能更好地帮助到大家。

  •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吗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吗,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吗案情回顾:2010年,张某与小刘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一间店面出租给小刘,租赁期间从2010年至2016年,并约定了租金第一、二年为4万元/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租金上浮10%直至合同终止或解除,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2015年1月,张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小刘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小刘支付未缴的租金2.7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在这方面的权益受到了侵犯,需要维权,欢迎到找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职责是什么

    联席会议由银监会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部门参加。,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的沟通,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尽快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条件、业务规范、监管规则和法律责任做出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如何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

    (四)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发新业务、新产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因地制宜,通过设立再担保机构等方式,综合运用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考核奖励等手段,建立完善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实现扶持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从人员、经费等方面保障地方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中的重大问题。

  • 2024债的担保形式有哪些,债的保全法律如何规定的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六、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以物抵债怎么报批

    什么是以物低债 以物低债是银行在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贷款时,为降低信贷资产风险,而收回借款人相应实物资产以抵偿债务的行为。,第一条为了稳步开展以物抵债工作,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抵、质押财产,并以变现所得优先受偿的,不属于本办法所指以物抵债范围。

  • 债的担保是指什么

    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否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①文章沿用彼*罗?彭*得的分析作以表述。,其又可分为两种:第三人与主债人共同负债并由此产生以债务承保为目的的连带债;第三人以附加的形式负债。,在最初抵押的适用范围较小,后来逐渐扩大到其它关系中。

  • 债的担保的作用是什么

    所以债权人不必担心因债务不履行而遭受不测之险,其贷放资金的经济动机可以正常实现。,另一方面是无钱或缺钱的人在借入一定资金后,原则上并不因为设立担保就使他失去了对其物的用益权或处分权在保证中,很明显,保证人不会因为替他人作保而受到制约。,因此,通过设立债权担保,债务人不但如愿取得贷款,而且仍旧可以处分或用益担保物。

  • 什么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类别有哪些

    债的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必须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此种担保在保障债权实现方面有明显弱点,即在债务人没有责任财产或责任财产不足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便全部不能或不能全部实现。,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债的担保概述是怎样的

    依担保法解释,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债的担保的方式有几种,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有哪些

    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债的担保方式有五种,即保证、留置、质押和定金、抵押,并且,每一种担保方式都具有各自的优缺点,我们要结合具体情况慎重选择。,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 抵押物被拍卖超出债务怎么办

    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5)拍卖成交后办理纳税和拍卖物权属转移手续。,以上就是小编对“抵押物被拍卖超出债务怎么办”所进行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抵押物拍卖变卖后清偿欠款之后的余额可以主张返还。

  • 质押到期后是否可以买卖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特征: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如果质押债权到期后不履行的,质权人可以和出质人协商拍卖、变卖质物。

  • 债的担保方式包括什么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2、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除斥期间有哪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应是从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 业主自装软管发生事故燃气公司是否担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私自改燃气管道怎么处罚私自改燃气管道,如果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处以5万到10万元罚款。

  • 单位丢失职工档案谁担责

    单位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一般情况下,犯罪的目的是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