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主体

2024-03-11 20:33
admin

一、担保同的主体

1、担保合同主体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担保权人是主债务的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自己的物提供抵押或质押,则债务人就是担保人,如果以第三人的物或第三人作为保证人则第三人为担保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是指保证人对哪些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合同的权利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获取货物必须支付货款的买卖合同使用他人财产须交付租金的租赁合同。享有权利而不必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借用、无息贷款等。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也即债权人享有保证请求权,而不必向保证人偿付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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