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和担保函有区别吗

2024-06-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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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同和担保函有区别吗

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担保的法律责任

(1)保证人责任。在一般保证的借款合同纠纷中,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代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诉讼者申请仲裁,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2)抵押人的责任。在抵押担保合同纠纷,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丧失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3)出质人的责任。在质押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不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人有权将质押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或者将质押权利兑现、转让,所得价款先受偿。出质人丧失质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或丧失债权、股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本文之后都清楚了吧,在法律上我们需要知道两者之间没有区别,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担保方面的事情,对于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才能有相应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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