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可以不通知担保人进行债权转让吗

2024-03-07 22:44
admin

《民法典》可以不通知担保进行债权转让?

不可以不通知担保人进行转让,如果债权人让部分或全部债权没有通知保证人则转让部分的债权对保证人无效,如果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没有经过保证人书面同意进行转让,则保证人对转让部分的债权不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仅有签字可以算担保人吗

已经签字表明对于所签内容已经清楚,因此算担保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第三人在借款凭证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的,如果通过其他事实能够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无权请求第三人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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