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担保人已承担后可以转让债权吗

2024-06-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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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担保已承担后可以转让债权吗

担保人代债务人偿完债务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追偿权属于债权,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转让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担保人怎样追偿债务人

1、保证人保证责任,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的追偿权利;

3、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保证人享有担保法规定的追偿权利,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4、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5、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追偿权对于担保人来说是债权,而债权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的。例如依法可以转让,双方没有约定不能转让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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