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债务人违约担保人怎么办

2024-09-19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债务人担保怎么办

一般来说,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一般保证人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纠纷的解决方式

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但是债务纠纷中一些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

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这就可以很好的保护债务纠纷中的债权。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在民法典中如果债务人违约的话担保人应当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在现实社会债务纠纷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如何解决还是要双方进行协商的。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