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担保期间
  • 担保人的姐姐有连带责任吗

    担保人如果是提供担保物担保的,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担保人如果是提供担保物担保的,以担保物价值为限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债务担保人的时效多长时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担保人可否向债务人配偶追偿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可预先行使追偿权。,担保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 放弃向主债务人追偿后能否向担保人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能否直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购销合同有担保人吗

    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担保人名下没有财产房产怎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民法典担保人的受偿权晚于债权人吗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担保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 担保人有效期多久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贷款展期后担保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贷款展期后担保人是否有连带责任, 一、贷款展期后担保人是否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如果提供保证担保的,由于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断、中止和延长,所以借款展期后,超过保证期间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担保人没有明确写连带责任是否连带

    担保人没有明确写连带责任是否连带, 一、担保人没有明确写连带责任是否连带保证合同没有写明要承担连带责任,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承担一般责任。,二、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有什么区别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借款人和抵押担保人怎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二)一般情况下,由于抵押权得以行使的条件是主债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 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债务。

  • 会执行担保人家庭财产吗

    二、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现在为了顺利借到钱,一般人会找熟识的朋友做保,虽然给朋友做担保可以讲情面,可是一旦朋友到期不还钱,那么做保的一方就要承担还款义务。,而连带保证的责任较重,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找保证人还钱,并且不管是追偿还是控告都没有先后之分。,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连带责任担保人还款后可以追偿吗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主债务履行期限变更担保人如何承担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履行期限,但债务人一方打算提前履行债务可以吗?履行期限有为债务人利益的,有为债权人利益的,也有为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担保人签保证合同时没签日期是否要承担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 对主债务人放弃可否追究担保人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二、什么是连带担保(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多个抵押担保人债务如何承担

    二、什么是抵押权人、假扣押(一)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二)债权人的诉讼请求为金钱给付时,为防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给义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假扣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假释担保人有什么限制

    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二、假释期间要遵守什么规定根据《刑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 反担保人多久可以撤销担保责任

    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超过多大年龄不能做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我们已经清楚,我国法律没有最高年龄的限制,也没有明文规定超过多大年龄不能做担保人,只要是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做担保人。

  • 民法典贷款人是否能做担保人

    4、保证期间转让债务未经其同意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本人或者第三人,贷款人可以以自己财产为担保物为债务担保,成为担保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没写还款日期担保人要担保多长时间

    该条法律规定既约束借款人,同时亦适用于出借人,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据此,债权人有权要求陈某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如其拒绝履行,还可诉至法院。

  • 担保人担保的期限是多长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三)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 民法典债权转让后担保人如何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处分的从属性】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二、债权转让后怎么执行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财产保全担保人可以撤回担保吗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担保人能否用家庭财产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主债务人违法担保人是否担责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 银行担保人有效期多长时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担保人向主债务人追偿能否胜诉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二、保证人追偿权的预先行使条件1、必须在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民法典》第条将“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作为保证人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