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和电子邮件能构成合同吗

2024-04-15 02:00
admin

传真和电子邮件能构成合同吗

直接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也是可以作为合同签订的样本的。

1、传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现如今比较流行的一种合同方式。采用这种方式的合同,大大节省了双方的时间与精力。

2、电子邮件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合法真实的电子邮件具有法律效力。尽管电子邮件以电子信息形式传播和收发,不如传统书证保真程度高,被篡改后不易识别,但电子邮件也有其自身优势,即其发件人和收件人为唯一,每个电子邮箱对应唯一的用户,其互联网的帐号、密码、用户名在相对时间内也是唯一的。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直接用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也是可以作为合同签订的样本的,实际上在实践当中很多时候,合同的内容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承认有效,并且愿意按照内容进行实施的那么都是有效的。而如果出现问题的请及时联系律师。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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