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定金合同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2024-03-07 22:43
admin

一、南京定金合同纷律师怎么收费

定金合同纠纷,不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经当事人、委托人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协商收费。

下面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不高于简单案件 5 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国家赔偿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 5 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100-2000 元/小时。

二、律师收费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1、收费项目;

2、收费标准;

3、收费方式;

4、收费数额;

5、付款和结算方式;

6、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

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三、遇到定金合同纠纷问题怎么办?

建议:找律师,律师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定金合同1,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华侓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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