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合同可以拒绝吗

2024-07-3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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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签合同可以拒绝吗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因为在合理期限内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事后用人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当然有权利拒绝补签合同。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由上可以看到,补签合同可以拒绝,因为在合理期限内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过错,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劳动者当然有权利拒绝补签合同。

二、签订后的合同反悔怎么办

1、签订后的合同反悔要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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