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2024-08-0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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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吗

1、如果建筑分公司是经注册登记成立,并且具有承包相应工程的资质等级的,那么在它的营业范围内可以对外承包工程,可以签合同;

2、如果没有的,那就不能签合同,应该由总公司进行合同签订。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外提供保证需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总公司没有授权而分公司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的,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成的损失,债务人保证人分公司)、债权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赔偿责任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

对外保证经过总公司的书面授权的,保证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总公司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的,应当由分公司承担全部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的全部债务的,由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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