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房产抵押未登记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生效。当事人房产进行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合同成立但并未生效。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已查封房产能办理抵押吗?
已查封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其中包括被依法查封的房产: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