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合同有效吗?

2024-03-07 22:43
admin

房产抵押未登记时抵押合同有效吗?

合同当然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成立。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房产抵押权能否转让

民法典房产抵押权能与债权一同转让,不能单独转让。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而移转,但抵押合同中约定主债权让与时抵押权不随同移转的除外。抵押权转让时应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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