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信用借款合同可以追加抵押合同吗

2024-04-20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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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信用借款合同可以追加抵押合同吗

1、以个人信用签订借款合同后,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追加抵押合同。

2、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借款人有不安抗辩的事由等。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四十三条 【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以个人信誉为担保签订借款合同后,在一定的情形下,出借人可以追加抵押担保合同例如双方协商一致;借款人有不安抗辩的事由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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