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抵押合同主债权金额必须明确吗

2024-06-19 02:00
admin

一、民法典中抵押合同主债权金额必须明确吗

民法典规定,签订抵押合同时,抵押合同要载明被担保权的种类和数额,所以主债权金额一定要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保证是指保证人债权人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财产抵押时要签订抵押合同,而抵押合同需要载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等内容,所以抵押合同需要载明主债权的数额。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