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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役权的存续期间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地役权为什么是物权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哦。

  • 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

    乍看上去似乎说得很有道理,然而地役权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在法理上始终是行不通的。,如果采登记对抗,就混淆了不作为之债与地役权的关系”。,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

  • 地役权的一些纠纷的认定

    笔者认为在地役权制度中需役地的“效益”至少应当具备两种性质:一是效益应当仅限于经济层面上,而不能完全以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个人便利为转移;二是需役地因从供役地获得了此种便利而解除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上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物权中的地役权属于从物权吗

    地役权人为行使其权利,可以在供役地内为必要的附属行为。,如为行使通行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上开辟道路。,地役权人为附属行为,须为行使其权利所必需,否则不得实施。

  • 可以成为地役权人的范围

    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设并维持水渠,是占有状态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状态的利用。,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绝对权地役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已登记地役权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地役权消灭上的从属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土地转让后地役权是否转让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的免费法律咨询,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 地役权的取得消灭的原因

    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枯竭而消灭。,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否则,若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相邻权和地役权的联系

    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所以,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土地之上的物权,它具有从属性和不可分性。,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主要内容及其相关法律知识。

  • 地役权人包括供役地人与需役地人吗

    笔者认为,这是合理的,因为在现代社会随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产生,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也完全存在设定地役权的必要性。,笔者认为在地役权制度中需役地的“效益”至少应当具备两种性质:一是效益应当仅限于经济层面上,而不能完全以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的个人便利为转移;二是需役地因从供役地获得了此种便利而解除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上的限制。,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 地役权和地上权的区别

    消灭事由不同:前者是基于年限的规定;后者则是由于土地灭失,目的事实不能,抛弃,存续期间届满或其他预定事项的发生。,第二,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否则,若因此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地役权的继承

    但是,继承人在取得地役权后,应当向有关机关进行登记。,2.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害而受到损害。,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地役权合同成立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地役权消灭的条件及原因

    6、土地被征收 7、供役地权利人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解除地役权合同的。,通过上面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知道:根据地役权所具有的一些性质来说,如果我们违反了其中的性质之一就有可能导致地役权消灭。,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人役权和地役权

    在动产上则有兽类及奴隶(奴隶虽为法律上的物究竟不是人)有别,兽类繁衍的后代并入收益之中,成为用益权者的物,例如对公牛一头,有用役权,则公牛所生之犊,即为为用益权着所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地役权的变动

    地役权是以他人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可能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地役权人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如电线、管道、道路,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设施损坏而受到损害。,如果您对于上面知识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地役权最长期限

    第一百六十一条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 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 物权中的地役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第一百六十六条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第一百六十七条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地役权集体土地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作了规定。,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 地役权怎么理解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法定地役权是什么意思

    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法定地役权仅限于法律规定情形产生,只能用于实现公益。,您若还有疑问,可以通过律师进行在线咨询,欢迎法律咨询。

  • 地役权什么时候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地役权是绝对权吗

    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8、排污地役权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尽管其营业可能已经获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但此种排污行为客观上会给相邻不动产的利用造成损害或不便,企业可以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订立契约,支付对价,获得一项排污地役权。

  • 租用土地地役权的合同内容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 地役权是单方还是双方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即按照约定在供役地上放牧牛、马、驴等牲畜的地役权。,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尽管其营业可能已经获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但此种排污行为客观上会给相邻不动产的利用造成损害或不便,企业可以与相邻不动产物权人订立契约,支付对价,获得一项排污地役权。

  • 地役权是什么权利

    (1)地役权是对他人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加以利用的用益物权,因此权利主体既可以是土地所有人,也可以是土地的使用人。,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

  • 地役权的性质

    (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2.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