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当事人是否有权看庭审录像

2024-07-22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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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当事人是否有权看庭审录像

1.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辩护师、诉讼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252等均有权依照规定查阅或复制庭审录音录像,人民法院也应当为上述人员依法查阅庭审录像提供便利,如审判程序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等等。人民法院还应当为上述人员依法查阅审判录像提供便利,如审判程序信息公开平台、诉讼服务平台等。因此对于离婚案件,法院还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离婚案件当事人也有权观看和复制审判录像。然而与其他案件不同,大多数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大多数案件不会公开审理,当事人也不能通过庭审直播网络收看庭审直播。因此当事人申请查阅、复制审判录像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申请,具体由法院审批,根据法院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当然,法院应该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因此,对于离婚案件而言,法院在审理时也是需要全程录音录像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也有权看庭审录像,也可进行复制,然而,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多数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多数案件不会进行公开审理,当事人无法通过庭审直播网进行观看庭审直播,因此,当事人申请查阅、复制庭审录像,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申请,具体由法院进行审批,法院依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准许。当然,法院应当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条件。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应当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对法庭笔录有异议并申请补正的,书计员可以播放庭审录音录像进行核对、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二、离婚案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诉讼权利:

1、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2、有申请回避权利;

3、有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

4、有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文书的权利;

5、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6、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要求重新鉴定、勘验、补充调查的权利;

7、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8、有请求法庭支持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

9、有查阅庭审笔录并申请补正的权利;

10、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予以承认或反驳提起反诉的权利;

11、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2、有申请执行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权利;

13、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二年内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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