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案件在庭审时,检察官怎样讯问原审被告人等人

2024-08-1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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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审案件在庭审时,检察官怎样讯问原审被告人等人

1、在法庭审理中,检察官应当针对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量刑方面的问题,围绕抗诉或者上诉理由以及辩护的辩护意见,讯问原审被告人,询问被害人等人。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则》第四百五十二条

二、第二审程序审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共同犯罪件,没有提出上诉的和没有对其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一审被告人,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附带民事诉讼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在法庭审理中,检察官应当针对原审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量刑等方面的问题,围绕抗诉或者上诉理由以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讯问原审被告人,询问被害人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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