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庭审时按什么顺序

2024-09-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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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犯罪审时按什么顺序

共同犯罪庭审的顺序也是一样的,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作出判决。同案犯的话未节省司法资源会合并审理,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分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辩护诉讼S2FDEF3Y3U4IRO5P4i5Y6i7I8r9O0PSw-a252、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二、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如何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秩序的,将会被给予警告,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如果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将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庭审时,需要按照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判决的顺序进行,如果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存在扰乱法庭秩序情形的,法庭有权对其进行警告,如果不听制止的,会被强行带出法庭,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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