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哪些特点
动产质押是质押的一般形式。动产质押的核心内容是债权人质权。动产质押有以下特点:
一是动产质押的质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出质;
二是出质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人;
三是质物必须转移于债权人占有,质押合同才生效;
四是质权人就质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国《担保》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质押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③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④质押担保的范围;
⑤质物移交的时间;
⑥当事人认为需要约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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