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质权如何设定?

2024-07-28 02:00
admin

金钱属于特殊动产,在金钱上设定质权必须对金钱进行特定化。我国《担保》的司法解释规定,债务人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在司法实践中,金钱特定化后须交付给质权人占有,在金钱特定化表现为特户、保证金等专用帐户场合,专用帐户须开在质权人的银行才能符合交付。当出质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直接以交付的金钱受偿,从而质权人因在金钱上有质权而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和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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