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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有哪些

    3、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动产质押登记怎么进行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股权质押未办理质押登记有法律效力吗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对此,《民法典》第429条明确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考虑到股份公司三种不同的股东类型,如果股份公司未办理股权登记托管,则对于一般股东的股权转让或者出质,则仅能依赖于转让股票或者将股票本身进行质押。

  • 商标质押登记流程有哪些

    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在哪里办理

    《民法典》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5、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效力

    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三要在贷后跟踪检查中及时监控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资金流转情况,将上下游客户纳入监控范围,在农信社设立应收账款质押专用账户,以加强对企业应收账款回笼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协助企业催收应收账款,强化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协助企业每收回一笔款项,必须从指定账户中划转到还款账户内偿还贷款,不可挪作他用;一旦发现风险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收回贷款,确保资金不受损失。,以应收账款质押,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动产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是什么

    对此要注意两点: 1质物保管费用,即质押关系存续期间质权人因占有质物,对质物进行保管而支出的必要的费用。,但如果质权人出于非保管质物的目的而支出的费用,则不属于质押担保范围,应由质权人自负。,《民法典》规定,当事可以自行协商,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实现质权,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但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都要支出一定的费用,表现为以下几种:评估费、诉讼费、拍卖费、变卖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费等,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这些费用为质押担保效力所及。

  • 房产质押流程

  • 动产质押合同书怎么写

    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九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债务总额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质物移交完毕之日起生效。

  • 动产质押如何确定担保范围

    利息指实行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 动产质押的占有和间接占有有什么区别

    如果我们照套法条,理所当然是银行直接占有机器设备。,因为当前的动产质押贷款中,一般的操作模式是银行授权委托第三方进驻生产现场,对质物进行监管或保管。,机器设备仍在正常运转,继续为企业创造价值,银行则按合同约定取得收益。

  • 动产质权设定契约需要注意什么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相关法律知识: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对质物拍卖或变卖后用于优先受偿或者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在哪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在哪,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

  • 动产质权中转质的概念及运作要求是怎样的

    就转质的事实要素和法律属性分析,其基本运作要求有四:第一,出质人与质权人就担保某项主债权债务关系,而在特定动产上设定有效质权是发生转质的事实前提。,没有动产质权的前位条件,也就无从产生转质这一后位结果。,第四,质权人转质权的权利来源,表现为两种意志,一是出质人在质权设定时的明示授权或承诺,二是法律规范表现国家意志直接给以确认或赋予。

  • 动产质押是如何规定

    第六十四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六十六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是如何规定股票质押

    2、贷款人在达到平仓线时,拒绝出售质押股票,质权人又应当如何处理呢。,而且该规定在法律效力属于行政规章,不能直接作为审判的依据。,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质押的概念是什么

    ”4、质权具有优先受偿性质权虽由质权人占有质物,于债务履行前有留置的效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动产质权人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质押权人是什么含义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质权人行使质权应根据质物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方式,对于动产可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对于权利证书,可采取兑现、提货、拍卖、转让等方式。,质权人处理质物所得价款用来清偿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 质押如何进行评级与定价

    协议需涉及以下内容:在质押仓单有效期内,不得以未付保管费等理由拒绝质权人行权;非质权人不得提货;物流中心需对质押货物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以便质权人审计。,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应当通过签订《质押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质押协议》除一般性权利义务条款外,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内容:一是保证金制度。

  • 动产质押业务具体内容有哪些

    第一,动产质押的业务特点如下: 一、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2、确认客户物资存放仓库是否为第三方仓库(按照要求,企业作为质押物的物资不宜存放在该企业的自管库,而应存放至与该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仓库)。,二、授信申报客户向经办行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还须将拟定的质押物的品种和规格报送至经办行,以便银行对拟定的质押物进行评估,经办行收齐资料后按程序报批。

  • 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 动产质权人具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股票质押该怎么登记

    但是如果连实物的权利凭证也不存在,就必须要借助登记制度。,而如不具备上述的条件,证券登记机构私自允许单方出售股票,其行为应当构成对于质权人和设质人债权的侵害,应当承担侵犯债权责任。,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动产质押担保有哪些范围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例如,对质物进行必要维护所需费用,对质物(如动物)进行饲养所支出的费用。

  • 股票质押有什么特征

    我国《担保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动产质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违约金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给付债权人的金额。

  • 非标准仓单交易风险要怎样控制要点

    若出质人在规定期限内拒绝执行的,质权人可对质押货物行权,以确保己方利益。,协议需涉及以下内容:在质押仓单有效期内,不得以未付保管费等理由拒绝质权人行权;非质权人不得提货;物流中心需对质押货物单独记账、单独核算,以便质权人审计。,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应当通过签订《质押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 动产质押是怎么设定的

    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也必须控制抵押物的占有。,和抵押合同一样,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 什么是动产质押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相关法律知识: 质押特征: 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