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认为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2024-03-07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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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收到债权人支付令申请书认为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1、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gt;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有权提起督促程序,只能是债权人。

2、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要求债务人行一定给付义务,确认之诉和变更之诉不适用督促程序;而且,督促程序只适用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案件。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督促程序中的申请人必须是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而且债务人也不负有履行其他债务的义务。

4、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已载明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根据。

5、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这里所说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支付令的送达不能适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7、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债权文书。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权人的支付令申请书后,认为申请书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债权人限期补正。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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