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能否申请支付令

2024-04-1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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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转让议能否申请支付令

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向债务人张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债权人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可申请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申请支付令条件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五条 受理支付令申请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二、债权转让条件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此时,合同权利人一方已由一人变成数人,合同之债成为多数之债。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的规定,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向债务人主张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可申请支付令。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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