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异议期间能否撤诉

2024-05-11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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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付令异议期间能否撤诉

支付令异议期间,债务人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而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债务人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三条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支付令的申请,是指债权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文件,请求人民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提出申请的债权人称为申请人,被请求履行义务的债务人称为被申请人。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金钱及有价证券以外的其他财产给付请求,不适用于督促程序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请求签发支付令;申请人不写明请求的事实和证据,也不能按督促程序发布支付令。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所谓对等给付,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给付义务是双方的。债权人要申请支付令,只能是债务人一方有给付义务,而债权人则并无任何给付对方的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能够送达,主要指能够通过法定的送达方式将支付令实际送达债务人,主要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法定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对于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需要域外送达,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需要公告送达支付令的,不适用督促程序。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在支付令异议期间,债务人向法院起诉的,在法院宣判前,债务人都可以申请撤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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