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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2024-05-21 10:45
admin

一、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1、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

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有什么区别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为徇私情,伪造检疫结果的犯罪,本款的犯罪主体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是指在国务院设立的动植物检疫机关中,从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以及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中,具体实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根据本款规定,上述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对报检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施了伪造与事实不符的检疫结果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伪造检疫结果”,是指明知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制品和其他检疫对象不合格,仍弄虚作假出具签发检疫合格的单证或在海关报关单上加盖印章;或明知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制品和其他检疫对象检疫合格,仍出具、签发检疫不合格的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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