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刑法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怎么量刑
1、中国刑法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量刑
(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犯罪对象为珍贵文物,毁损一般的文物,不构成本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判缓刑条件是什么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这些工作人员来讲,有职责保护珍贵文物,如果因为当事人的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流失的,造成1、2、3级文物损毁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