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需要公证吗

2024-05-21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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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法定继承一般不要进行公证,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遗产法定继承人,并且没有遗嘱就行,公证不是法定继承的必备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理;有遗赠扶养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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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进行继承权公证

当事人申办继承权公证时,应向户籍所在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涉及到不动产的继承,则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办。

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申请继承的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银行存折等。

(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证明应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医院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如果继承人已死亡,也应出具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四)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有无依靠被继承人生活的人的证明。如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社会关系证明等。

(五)继承人如果委托亲友或机构代理请公证时,就应向公证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一般应经公证处公证,来自国外的委托书还必须经所在国公证人公证和我国驻该国领事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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