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判处罚金钱交怎么办?
实在交不起罚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
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
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三、拒不缴纳罚金强制执行方式有哪些?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