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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主要适用哪些犯罪类型

2024-04-20 02:00
admin

一、罚金要适用哪些犯罪类型

1、罚金主要适用以下犯罪类型: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其他故意犯罪,如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罚金刑使用条件如下所示: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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