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反担保成立
  • 反担保的规定

    反担保主要在国际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业务中采用较多。,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和再担保的区别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有哪些意义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例如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哪些是反担保的手段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进行咨询。

  • 反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范围

    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 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

  • 反担保的方式有几种及如何使用

    一笔业务设定两种或两种以上反担保方式时,各反担保方式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也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范围。,了解了这些才能选择出比较好的反担保方式。,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反担保方式有多少种,如何使用

    一笔业务设定两种或两种以上反担保方式时,各反担保方式可以分别担保全部债权,也可以划分各自担保的债权范围。,一笔担保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或出质人的,担保机构一般不主动划分他们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如果抵押人或出质人要求划分其担保债权份额的,双方可以在抵押反担保合同或质押反担保合同中约定。,了解了这些才能选择出比较好的反担保方式。

  • 反担保具体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监管反担保 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反担保是指是指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股票依法作质押反担保或其与担保中心、证券公司就股票证券帐户签定监管协议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 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与担保中心、银行就应收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应收款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担保中心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 反担保函有效期

    为此,我单位愿为该公司承担对外付款责任并担保下列各项:一、本反担保函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如受益人按保函及合同有关规定要求你行履行保函义务,而____公司无力履行对外付款责任时,你行不必事先征得我单位同意即可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的外汇账户或外汇额度账户及人民币账户中扣收全部对外赔付的金额和费用。,二、如我单位因故未能及时按上述要求办理,请求你行垫付资金,你行可按一年期外汇贷款利率计收自你行付款日起至我单位归还该款日止的外汇利息及有关费用。

  • 反担保提供了质押物可以吗

    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反担保行为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这种法律形式一般为书面合同。,担保人自行履行担保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担保人只能在主债权的范围内对债务人和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房产反担保抵押登记手续是怎样的

    相关知识合同当事人就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在实际中,如果需要进行贷款也要选择正规途径,才能维护好自身的合法利益。,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反担保方式

    (二)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其他人不移转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本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比如甲要向银行贷款,找到乙为其作保证;乙告诉甲可以为其保证,但为了降低风险,要求甲将他所有的厂房为其作担保,在乙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拍卖甲的厂房并优先受偿。,比如甲要向银行贷款,找到乙为其作保证;乙告诉甲可以为其保证,但为了降低风险,要求甲将他所有的一块价值较高的钻石交给他,在乙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拍卖甲的钻石并优先受偿。

  • 反担保需要注意什么

    但是做为担保公司,反担保保证人首先要有代偿的能力。,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子公司应当是母公司对其拥有全部股权或者控股权的企业法人。

  • 为什么要反担保

    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例如债务人自己有财产可供抵押、质押的,一般可直接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尽管这种物的担保较为可靠,但债权人出于以下某种考虑也可能不愿接受:(1)希望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能够便捷地从保证人处获得金钱偿付;(2)避免抵押物登记或质押物运输、保管等方面的麻烦;(3)担扰担保物日后处理不便,而折价给自己又无使用价值等。,从本质上讲,反担保也是担保,故其同样具有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的作用。

  • 反担保和再担保有何区别

    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科技型中小企业反担保方式

    (二)抵押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其他人不移转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本担保人追偿权的担保。,比如甲要向银行贷款,找到乙为其作保证;乙告诉甲可以为其保证,但为了降低风险,要求甲将他所有的厂房为其作担保,在乙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拍卖甲的厂房并优先受偿。,比如甲要向银行贷款,找到乙为其作保证;乙告诉甲可以为其保证,但为了降低风险,要求甲将他所有的一块价值较高的钻石交给他,在乙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拍卖甲的钻石并优先受偿。

  • 反担保保证范围

    关于保证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各国法律原则上并无限制。,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

  • 反担保的特点

    (2)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四、反担保的作用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

  • 反担保保函是什么意思

    在国际业务中,由于对外国银行不了解,以及各国法律差异较大,受益人往往只接受本国银行开立的保函,因而申请人只好委托其往来银行先给受益人当地代理行开立反担保函,由该代理行再向受益人开立保函,这是一种适用较为普遍的反担保形式。,在国际业务中,申请人在委托其往来银行先给受益人当地代理行开立反担保函,由该代理行再向受益人开立保函,这是一种适用较为普遍的反担保形式。,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由第三人提供吗

    反担保的成立要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但是反担保的成立必须是在,第三人给债务人提供了担保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如果您咨询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反担保合同需要签字吗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股权可否作为反担保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13、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特许经营收费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仅适用于哪种情况

    (十三)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特许经营权收费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被担保人与保证人、银行就特许经营收费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保证人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但不是所有的担保合同都能适用反担保反抵押这种方式。,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关于合同的担保与反担保管辖权一样吗

    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此时担保人偿还债务是根据其担保的类别来判断的,即: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2、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追偿债务人可以吗

    反担保在法律评价上与其他担保无异,根据物权法第171条第2款规定,反担保适用物权法与包括担保法在内的其他法律的规定。,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措施是什么意思

    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反担保物的解封时间

    反担保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三、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四、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反担保成立所需要的条件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质押反担保合同意思是什么

    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在实践中,质押反担保人以提供质押为幌子,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后,又拒绝交付质物或登记出质权利的,担保人即使以质押反担保人违约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其继续履行质押反担保合同,也往往是获得一张胜诉,无法真正从质押反担保人那获得权利,其他法律也没有做出相应规定。,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进行专业咨询。

  • 诉讼保全担保与反担保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第一百零四条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