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期间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吗

2024-07-07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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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抵押期间买卖合同否有效吗

房屋抵押期间可以买卖的,但不得损害抵押权的利益,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所以在双方没有约定,不损害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买卖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

二、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

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身的财产设定抵押的第三人一般与为债务人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人,理由是保证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一般是考虑已经有抵押担保的存在,相应在同时有物保和人保并存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对具有物权性质的抵押权进行行使,只有在对抵押物行使了优先受偿权之后,才可以对以自己的信誉为债务人债务提供信用担保的保证人的财产进行主张受偿,债权人对抵押人的抵押财产与对保证人的财产行使受偿权的区别在于是否存在优先受偿权,前者存在优先受偿权,而后者则不存在。如果抵押担保和信用保证均为同一人提供,则对该担保人而言责任是很重的。

1、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2、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出租。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所以在双方没有约定,不损害抵押权人利益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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