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解除了要注意哪些,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2024-08-10 02:00
admin

一、购房合同解除要注意哪些

1、买卖双方一但签订了购房合同,尽不要悔约,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一旦出现确实因为相关原因需要悔约时,必须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的同意,同时承担相关约定的违约责任。

3、签订书面解除合同议时,必须要对合同失效的时间、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以及需解除的具体部分等进行明确的约定,双方或者三方签字后生效。

4、如果出现某一方确实因为身在外地等个人原因,无法到场签订书面解除合同协议的,征得对方同意后,可以出具书面委托矮托他人办理,但这里必须提醒另一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寻求途径核实委托书的真伪,提高警惕,以防受骗。

5、如果双方就悔约以及签订书面解除协议等事宜已经协商妥当,并有了口头约定,那么为了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应采取适当的手段,比如留下录音、传真件等证据,以防日后产生纠纷,起到保护自己利益不受损害的作用。

6、买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要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卖方时解除。卖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协议仲裁构)确认合同解除的效力。

7、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买房人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个别情况下,买房人还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一)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如下所示: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二)贷款买房需要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3、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综上所述,上海买房根据首套房或二手房所需要的首付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首套:名下无上海房产,全国无房贷记录可作为首套购房。首付比例是35%;二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是50%,非普通自住房的上海二手房首付比例为7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