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他人送的房屋要提交哪些材料

2024-06-26 02:00
admin

一、接受他人送的房屋要提交哪些材料

1、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

2、原房地产产权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

3、赠予书及公证书;

4、契税收据;

5、申请书等,如果是遗赠话,还要提供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等。

6、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

2、缴纳相关费用。拿着原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赠与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至于个人所得税,因赠与人系你父亲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母,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此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用缴纳。

3、进行赠与公证。持相关资料及证件,到房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4、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权的转让,经依法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你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及证件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这里面涉及到四步,包括签订赠与合同、缴纳相关费用、进行赠与公证、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是尚未进行房屋过户或者没有办理公证手续的话,则赠与人此时是可以撤销赠予合同的,这样就可以不用实际赠予房屋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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