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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调控热门词汇

    因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新《规定》明确,土地受让方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不得向其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随着12月11日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明确第二套房贷政策应以“户”为单位进行执行,楼市初显“拐点”迹象。

  • 房地产开发完工前后如何确认成本及条件

    指企业为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所发生的,且不能将其归属于特定成本对象的成本费用性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工程管理费、周转房摊销以及项目营销设施建造费等。,会计处理上,无论资产负债表日还是财务报告报出日,成本项目反映的成本费用不一定能够全部取得结算发票,为了确保会计损益真实、准确,也包含了为准确核算单位建筑面积开发成本预提的成本费用。,上述税法规定的内容可概括如下: 1.开发产品当年度完工必须结算计税成本。

  • 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实务应当如何操作

    销售收入数量之大、收款次数之多就决定了销售发票收据使用数量大,而发票收据的使用、查找及分类汇总管理的问题就显得尤为突出了。,损益类科目在月度年度结转后余额将为零,年度内可以反映累计情况,而房地产开发周期长并且需要按照项目进行清算的特殊性,客观要求建立台账进行管理。,除此之外,其他损益类科目可根据企业自身管理需要按月度或其他分类方式建立台账,实现对开发项目的合理、有效管理,以及满足对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汇算清缴的最终清算需要。

  • 人们在买教育地产时都有哪些误区

    误区二:学区划分不会变动 学区划分每年都会有变动的,这一定各位打算购买教育地产的各位家长一定要注意。,因此,各位购房者在买房前一定要先调查好相关的信息,再购房。,如果在这方面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 房产项目怎么结转,结转标准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只有开发产品完工后才可以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依照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结转收入一定是开发产品已经完工,为了避免企业人为地长期不结算工程价款长期挂账不确认收入成本,只要开发产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就视为完工。

  • 房地产开发成本的组成及如何核算

    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正确计算开发成本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大型项目首先要分批分期,在分批开发的商品房中再按经济用途和建设标准适当分类,对区内公共建筑配套设施中属于营业性公建设施,应单设成本对象核算,这样就会形成多个成本核算对象。,应于开发完成投入使用时,将其实际成本结转计入有关的房屋开发成本中。

  • 怎么样不陷于购置教育地产误区

    然而,从广义上讲,位于大学、重点高中、初中、小学等周边的小区房产均可视作**地产,有较浓的人文及学习气息,方便孩子接送或学生单独上下学。,每年学校招生派位都会发生一些变化,一般会附在每年的招生简章里公布出来,并且一些学校还有土政策的限制,尤其是名校限制更多,如要求本市户籍,要求入住有一定的年限、会有入户调查等,购房者需事先了解清楚。,即便都是重点小学或中学,但学校不同,其教学特点及特色也不尽相同。

  • 异地买房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事前要对自身经济收入、银行信用状况(到银行进行查询)做到充分了解和掌握,必要时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助查询,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认(定)购协议》后,因自身经济状况或者银行个人信用瑕疵,无法按期办结银行贷款按揭等手续而违约,被开发商“没收”已支付的定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订)金、预购款等性质费用。,但由于目前各地落实国务院的限购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

  • 关于楼间距的相关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楼间距的生活效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分别是采光、通风、隐私以及防噪,采光效用尤为突出。,隐私保护是大家比较重视的一个问题,而楼间距过近肯定会对隐私保护不利。,试想,家里做什么事对面楼一抬头就能看得一清二楚,这样的房子住得会舒服吗?当然了你可以把窗帘拉上,这样的话正常采光又会受到影响。

  • 为何阻挠公开房价成本

    公布成本将大大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为何反对公布房价成本?首先,地方政府不希望土地出让利润被公众所知。,据报道,在我国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各种收费项目多达100余种,有“头税轻,二税重,三税、四税要了命”的说法,所谓三税、四税指的就是各种收费。,这些收费常常是违规征收的,如果公开房价成本,势必会把地方政府悄悄收取的各种费用拉出来曝晒,地方政府自然不愿意干。

  • 买教育地产要当心的几个误区

    过早买下教育地产是不明智的,很多地方教育地产具体划分范围在这几年都产生了变化,有时候可能只是细微的变化就会导致你和心仪的学校失之交臂。,误区二:把全部心思重点学校上 其实孩子而言,对于是不是名校这件事并没有重要,反倒是家长的心态出现了偏差。,误区四:忽视周边环境 周边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影响巨大,因为年龄问题大多数孩子可能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自控能力也不够,所以很容易就被周边环境影响,在买房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这点。

  • 房地产收入的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也有的认为,只有产权过户方能确认收入实现。,但是,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是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有推迟确认收入之嫌,不符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房地产企业(建造承包商)在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实现?

  • 异地购房者买房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异地购房者买房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要估计自身购买承受力。,事前要对自身经济收入、银行信用状况(到银行进行查询)做到充分了解和掌握,必要时可以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自助查询,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认(定)购协议》后,因自身经济状况或者银行个人信用瑕疵,无法按期办结银行贷款按揭等手续而违约,被开发商“没收”已支付的定金。,但由于目前各地落实国务院的限购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具体要求也有所差异。

  • 开发商的广告陷阱有哪些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认清开发商和代理商,买房最终还是以合同为准。,四、买房陷阱之赠送和回报 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总会使出花样繁多的优惠手段。,不少楼盘会承诺赠送豪华装修或者大牌家电等,但实际上可能这些装修材料和家电都是小众品牌,质量不过关,安全没保障等。

  • 北京等14城的房价不得超越界限盲目扩张

    北京等14城的房价不得超越界限盲目扩张,据悉,去年7月,住建部和国土部共同确定北京、沈阳、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厦门、郑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以及贵阳等14个城市开展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试点工作。,此前,全国多地出现“摊大饼”式发展,土地的城镇化率高于人口。,土地开发受限是否会推高房价? “导致房价上涨的可能性不大”,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顾*昌表示,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时,本身就会考虑到城市进程需要的土地量和楼盘量。

  • 如何认清开发商赠送面积的真相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

    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房产开发商什么行为可属于欺诈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地照搬以上几个因素而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商品房”作为商品之一,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由买卖双方协商进行买卖,属于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商品,应当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依此法精神,只要经营者的行为按其性质足以误导消费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欺诈。

  • 北京市住房市场的房地产权属形态

    已购公房:指在房屋改革过程中,已经购买为私人产权的原公有住房。,使用权房的转让,目前还只是试点,相关手续及税费不是很明确。,与已购公房相比,二手商品房一般比较新,户型结构更合理,价格相比于同类一手房优势更为明显,许多房主由于特殊原因出售,即使刚买从未住过,出售时也比市场价低出许多。

  • 关于防范一房两卖的法律对策有哪些

    房地产业急剧升温,发展速度,加强政府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则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这一规定将较好地遏制和制裁恶意违约、欺诈等严重损害市场交易安全的行为。,如果发现开发商可能存在上述情况,应亲自去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预购房和在建工程的有关情况,认真审查,核实开发商或原产权人提供的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同时还要落实该房是否已被查封、抵押情况。

  • 联合建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联建房一般是以销定建,在联建计划初期基本已经敲定了销售对象,换言之销售市场风险不大。,村镇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参与联建,但其拥有的土地是集体性质,在其上建筑的房屋不同于国有土地上建筑的房屋,要求参与联建双方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土地使用权审批手续,主建单位和联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提交联建房申请、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项目地形图、联建合同、营业执照或法定代表人证件等。,第四,物业管理问题应引起重视,要纳入合同或协议中进行商榷,确保入住居民的安全、舒适。

  • 房地产业内说的“五证齐全”指的是什么呢

    房地产业内说的“五证齐全”指的是什么呢,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明确了楼盘土地使用的终止日期,购房者可以由此推算土地使用年限还剩多少年。,《国有土地使用证》封面与详情页示意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国有土地上搭建建筑的合法凭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此证表示该块地开发商具有合法的规划权利。,证书上应有小区规划的“四至”范围,即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边界,购房者可以据此判断小区的大致范围,以及所占用地是否合法。

  • 房地产企业加强成本管理的措施具体有哪些

    因此,大多数开发企业必须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资金需要,这样就产生数额较大的利息支出。,如何把这部分费用核算好,对合理控制开发成本、体现经营成果,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五是对业务链条进行整合,不仅是产品设计,从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到酒店经营等均有涉足,而这些大盘规模通常在几千亩以上,建筑面积达几百万平米,如此庞大的建筑项目也便于实现规模化复制以及降低采购成本。

  • 教育地产买入还抢学区房吗

    教育地产买入还抢学区房吗,有多房以现居住地为准入学“抢”学区新房不可取 根据招生方案,对于海口本地户籍市民来说,政策规定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只需在提交申请时提供父母一方在海口工作证明,并按照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准备好各项材料,如暂住证、房产证等,就可以为孩子申请学位。,对于宣称合作办学等在售商品房,购房者也需要加以甄别。

  • 异地置业之前应该考虑好哪些问题

    一般来说,楼盘的环境和价格优惠往往容易引起购房者关注,但在下单之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子本身的合法性,是否五证齐全以及未来区域发展等,切忌不要盲目跟风,不要因贪小便宜而购买了小产权房。,即使以后不去该城市发展,也可以将房子变卖,给重新购房置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一般情况而言,资金应该划拨到房屋所属开发企业账户,而不是售楼员等某个人账户。

  •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如何处理

    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公共配套设施应如何处理,(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结算而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此类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符合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条件。,”也就是说,对开发的商品房已经确认收入,但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规定预提建造费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产品如何确定完工的时间

    除土地开发之外,其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3.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规定及时结算开发产品计税成本,并计算企业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 如何处理周边建筑物损害赔偿纠纷

    受损害的周边建筑物所有人或使用人只能依据相邻关系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而不能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由谁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主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为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 房产投资的技巧有哪些

    3、考察地段,充分了解在落实投资前,对目标房产所在地段进行考察非常重要,考察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了解目标房产所在地段未来的规划;第二、了解目标房产的升值潜力;第三、了解租客的类型和需求,掌握租金波动情况,核算年回报率。,4、审慎选房,咨询专家投资楼市除时机和地段外,品种的选择同样重要。,相较于直接投资间接投资者没有参与开发的过程,也不需要在其中担任职位。

  • 海外人员投资澳大利亚房产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案规定,国库部长有30至90天的时间考虑申请并作出决定。,重要的是投资者需要在进入市场之前做好充分准备。,以上就是海外人员投资澳大利亚房产新政策的相关分析和解读,相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建设用地管理的五大原则是什么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5.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选择、安排建设用地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而且还要考虑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必须从“三大效益”统一高度着眼,选择好的方案,力求获得较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