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房屋土地合同纠纷
  • 安置房交易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房产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归谁所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 对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如何补偿

    对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如何补偿, 一、对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如何补偿1、对拆迁非住宅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的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擅自出售他人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第五百零五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二、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1、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

  • 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6、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

  • 2024房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如果债权人同意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那么在该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消除或者令行为给付,则构成不完全履行。,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

  • 房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 转让抵押房屋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若买受人认为出卖人未告知存在抵押,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买受人可以主张撤销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出租房屋合同已签迟迟不给钱怎么办

    出租房屋合同已签迟迟不给钱怎么办, 一、出租房屋合同已签迟迟不给钱怎么办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二、出租房屋合同应具备哪些内容1、口头协议;2、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3、出租人不受限;4、出租人身份;5、转租义务;6、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7、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8、规避模糊内容;9、合同主体合格与否;10、交付标的物。,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父母出资买的房算不算婚后共有财产

    2、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二、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有时可能还会需要法院开具一个执行函,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需要多少时间

    2、以上办理时间必须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负责保护管理。,(2)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 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吗

    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吗, 一、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吗1、购房合同丢了去房管局复印一份是有效的。,所以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合同上要明确规定如果贷款没办下来,订金要退还。,2、要尽量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

  • 购房合同是否可以两个人签字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1)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 村里征地做路怎么补偿

    村里征地做路怎么补偿, 一、村里征地做路怎么补偿1、村里征地修路应当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临时使用土地一般不超过几年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5、实践中,很多临时占地的单位觉得与承包土地的农户协商太麻烦,就不经承包户同意而与村民委员会达成临时占地补偿协议。,依据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

  • 土地证遗失怎么办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二、补办土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材料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关于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计算征地补偿款一般是按照每亩为基数.河南省每隔几年还会调整一次。,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哪些,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哪些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和用途有: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土地且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 农村土地合同没到期赔偿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房屋土地证到期后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则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 土地补偿费有哪些项目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网签购房合同是否具有效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二、二手房屋网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销售房屋是违法的,将会无效。

  • 同一栋楼交房时间不一样可以吗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所谓房屋公摊面积就是指整栋房屋的公共所有部分且需要由产权人分摊的面积,这部分面积具体包括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管道井、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

  • 房屋网签后可以撤销吗

    一般情况下,网签撤销需要在双方协商同意之后才能完成。,如果协商不成功,想撤销的一方只能到法院通过起诉来解除网签。,网签可以撤消的情形:信息录入错误、买受人变更、违约纠纷等。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如何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当事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 迁出后还有原来土地的所有权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 在耕地上建的房屋在拆迁时能否得到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