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收取转让费能告他吗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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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东收取转让费能告他吗

1、房东收取转让费可以告他。租赁合同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但租赁合同中约定转租可以收取相关费用的,房东收取转让费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东收取转让费是否合理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看租赁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租赁合同本属双方意思自治的合同,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格式条款的问题,双方有洽谈协议的权利,若当时放弃,或者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已进行处分,法律自然不介入,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转租实际上是会影响出租人的权益的,故此,立法则倾向于保护出租人的利益,转租是否合法取决于出租人是否同意,如果约定可转租,并收取相关费用,完全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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