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2024-07-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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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二、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

三、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四、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在租赁期限内,承租的住宅用房因国家建设需要拆迁,承租人有获得安置的权利。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期交纳房租,如拖欠租金,应当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二、按照房屋的性能合理地使用承租的房屋,不能擅自拆、改房屋及其装修、设备、附属设施,如果确实需要变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就此签订书面合同。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因负赔偿或修复的责任。

三、应当遵守当地人民政府对于出租房屋的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物权法8》《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房产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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