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承租的公有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2024-03-11 10:27
admin

一、夫妻一方承租的公有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1、双方所争议的房屋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分别承租;

2、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3、参考当地出租房屋平均租金的标准对一方进行经济补偿。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什么是公房承租人

1、公房承租人,是指与公房的所有权人或代管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依法取得公房租赁凭证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有住房承租人的认定

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为三种情况:

1、承租人原始获得租赁资格,比如来自单位的分配、拆迁安置或福利分房等。

2、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

3、原承租人过世,有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者按照法定程序由出租人指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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