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吗

2024-03-11 20:59
admin

一、是否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

1、一般不能将有居住权的房子租出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我国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3、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人有哪些义务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居住权并不是民众出生就享有的民事权利,在不经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除了产权人自己之外其他人其实并没有居住权,为了保障个人居住权不受侵犯,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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