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2024-09-10 02:00
admin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

1、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1)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4)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如何构成的

首先是需要已经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就是满16周岁的人。根据刑法中的规定,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很明确指出投放危险物质的只要是故意投放的就是属于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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