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能够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条件有哪些

2024-05-18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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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有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事实。

被害人只有在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时,才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评价“精神损害事实”应从三方面进行:(1)社会上人们对被害人的不利评价,如被害人名誉受贬低,人物形象受沽污,造成不良影响,人格尊严受到侵害等;(2)给被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这既要观察被害人的具体反映,又要根据行为人的侵害状况,按“一般人的观念”衡最被害人可能遭受精神损害的轻重程度;(3)被告人可能造成间接物质损失的不良后果,如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后影响其正常的生产、工作、经营等情况,减少其正常的经济效益等。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评价,看被害人是否存在精神损害的事实,如果存在,就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附带民事诉讼

2、有犯罪行为。

侵权行为是侵权民事责任发生根据,犯罪行为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严重侵权行为,更应当成为侵权民事责任的发生根据。对因其而导致的精神权益的受侵害结果,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被害人遭受的精神损害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导致了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只有当精神损害与犯罪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时,被告人才承担责任,被害人才能提起诉讼。并且,这种因果关系是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是间接的因果关系,则不能提起诉讼。直接因果关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遭受精神损害,如侮辱、诽谤罪就直接导致被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如果犯罪行为没有导致被害人精神损害,那么被害人就不能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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