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附带民事诉讼
  •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有什么规定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期间有什么规定, 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 民事附带刑事诉讼范围的规定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5、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有哪些

    14、第一百四十九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23、第一百五十七条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24、第一百五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如何审理, 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对于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或者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一时难以确定,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庭等案件,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与范围是什么

    4、人民法院对两种不同性质又相互联系的诉讼请求并案审理。,我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笔者认为,只有依据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有权处理的那部分民事争议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提出。

  • 什么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被害人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作为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而遭受损失的当事人在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在被害人已死亡的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死亡,其诉讼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归于消灭,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其民事权利又需要有人主张,因此,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专门规定其近亲属可以起诉。

  • 刑事附带民事先予执行

    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应当注意:第一,必须存在紧急情况,即被告人或其他人可能实施某种行为导致法院未来作出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可能无法或难以得到执行。,第四,必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申请,否则,司法机关不依职权决定先予执行。,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

    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对他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由如何确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律师刑事附带民事怎么收费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因此,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按政府指导价执行,有问题欢迎咨询律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其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请求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再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 二审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吗

    但是若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会告知另行提起诉讼。,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如果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 刑事附带民事提起方式

    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受损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刑事附带民事是指在触犯刑事案件时,也应负有一定民事行为犯罪人。,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必要性

    王某利用银行储蓄所主任的职务之便,伪造假存单,并以此为抵押凭据到另一银行贷款近200万元。,你们就直接起诉我吧!"后经审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可是不到两年,他竟获准”保外就医",仍过着比一般人还富裕的小康生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制度设计本身是基于效率价值观,在此基础上我们要尽量保证公平、正义,否则办案再多也枉然。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管辖

    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是给国家、集体财产造成损失的,受损害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免受损失。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了误工费还要丧葬费吗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刑事附带民事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

  • 刑事附带民事执行程序是什么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能私了吗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被害人不服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可以对民事部分上诉吗

    2、如果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您或者家人、亲友的情况比较复杂,需要法律服务,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否取消

    (2)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被告人绝大多数是农民、无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非常贫穷,几乎没有什么财产可供赔偿,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判其高额赔偿,必定要打法律“白条”。,对于你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死亡赔偿金是否取消”问题,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司法实践中争议很大,各方有不同意见。,为规范附带民事诉讼审判工作,曾先后下发过四个司法解释,有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可以再撤诉吗

    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可以再撤诉吗, 撤诉:是指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告方在提起诉讼后,通过一定的行为(包括口头或书面)向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请求,终结诉讼程序的行为。,综上所述,即使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已经开庭审理过了,在其判决未送达之前,当事人还是有权申请撤诉的。,对于你提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开庭可以再撤诉吗”问题,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答辩状怎么写

    1、被答辩人主张其所受伤害程度达到9级伤残,没有事实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1)xx市公安局茂南分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茂南)公(司)鉴(法活)字【2011】XX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 i)九级 3)款规定认定被答辩人已构成九级伤残属于适用标准错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 附带民事诉讼司法解释

    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一方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开庭审理,作出判决。,9、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刑事附带民事查封期限有何规定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刑事查封是要优先于民事查封的,并且需要等到刑事案件结案后才能进行解封流程。,解封的期限也是不超过两年为标准,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地方,请进入,咨询专业律师。

  • 民事刑事及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实践中民事诉讼的范围极其广泛,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诉讼一般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诉讼权利上,民事诉讼部分当事人之间可以调解、和解,被告有权提出反诉等,不受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限制。,在目前行政诉讼法没有修改,所有行政案件均由合议庭审理的情况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对行政部分与民事部分一并审理。,如仅就判决书中的行政判决部分或者民事判决部分单独提出上诉,应当视为其接受另一部分判决内容,没有必要在二审中再行审理,相应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退出案件诉讼。

  • 附带民事诉讼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

    这样不仅符合法律公平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也易于执行。,这一原则赋予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有自由裁量权。,按照此原则,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可以根据法律和事实来合理地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