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可以只执行一方吗

2024-03-0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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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债务可以只执行方吗

关于共同债务是否可以只执行一方,这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夫妻双方都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然而,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并且第三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么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来清偿。

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例如只有一方签署的借款协议合同,那么通常只能执行属于债务人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首先,根据结婚时间,可以分为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后个人债务。

其次,根据双方是否达成共识,可以分为共识的个人债务和未共识的个人债务。共识的个人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对另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已明知,且明确表示愿与之共同偿还的单方债务,即双方主观一致,达成共识。未共识的个人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一方对另一方单独所负债务已明确提出异议,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或到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另一方一直不明知的个人债务。

另外,按个人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可以分为合法性个人债务和非法性个人债务。最后,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可以分为家庭性个人债务和非家庭性个人债务。

在夫妻共同债务的划分中,如果债务的性质难以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一方能够证明在债务关系产生时,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该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不能推定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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