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2024-03-11 09:14
admin

一、双方离婚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了夫妻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对债权人担连带清偿责任,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债务般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如果债务只是由一方承担,那么在离婚财产分割,应该将该债务作为一项负债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冷静期是30天吗?

离婚冷静期是30天。为了降低国家平均离婚率,国家采用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对于离婚的事宜并没有协商好,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在三十日内都无法办理离婚手续。在这期间,双方不想离婚的,也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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