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属于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2024-09-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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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之后属于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1、离婚之后属于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区别是什么

1、存续的期间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单独承担的债务,其可存在于夫妻结婚前,也可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和离婚后;而夫妻共同债务只存在于婚姻存续期间,因为成为夫妻,才出现为了满足共同生活需要而承担共同债务。

2、承担债务的方式不同

夫妻个人债务是个人的单方行为,只需一方单独清偿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一方借款还是双方借款都应由双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共同债务的含义与种类

3、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大体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抚养赡养义务负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从事经营,其收入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欠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分家所分得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4),夫妻一方受另一方略待,无法共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生活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的债务。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夫妻均举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十年以上,复员、转业军人所得复员转业费.

(8),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

4、个人债务

下列情况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为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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